临沂"废品哥"捡一万五还失主 婉拒两千元答谢金

    6月20日,临沂莒南县收废品的王某俊去村庄收购废品的路上,捡到一个内有大量现金的编织袋,因担心失主着急,马上将编织袋交给了当地派出所民警。当天,失主孙女士匆匆赶来,领回了失而复得的1.5万余元现金和手机。

    6月20日上午9点左右,一名男子匆匆走进了莒南县公安局相沟派出所,称自己捡到了现金和手机。随后,男子把一个黄色编织袋交给了值班民警,袋子里面有现金1.5万余元、手机一部及几件衣服。据该男子讲,他以收废品为生,平时起得较早,开着拖拉机沿村收购废品。当天清晨,他途经团板公路莒南县相沟镇秦王柱路段时,发现在路中间有一个黄色的编织袋,过往车辆纷纷避让,他以为是废品,便下车将袋子捡起,打开袋子却发现里面有一部手机和一个钱包,内有大量现金。

    派出所值班民警看着面前这位神色焦急的热心人,赶忙询问其姓名,可对方只说这是自己应该做的,拒不透露自己的名字。民警经过再三询问才得知此人姓王,家住板泉镇某村,经过和该村干部沟通,民警最终获知此人叫王某俊,今年49岁。

    为尽快寻找到失主,民警随后去事发地点调取监控,并与莒南县公安局指挥中心联系,确认板泉镇有一个丢失物品的警情,民警通过板泉派出所联系上了失主。经了解,失主孙女士在相沟镇驻地开了一家鞋店,6月19日晚鞋店打烊后,孙女士将几天的营业款、手机及随身衣物装在了一个黄色编织袋内。在骑电动车回家时,因为车前面要坐孩子,孙女士便随手将盛有1.5万余元现金的袋子放在了车后座上,不料因途中颠簸,捆扎不太牢靠的编织袋掉在路面上,路人都以为是别人丢弃的垃圾袋避而远之,直到王某俊经过捡起并报警。

    当天,失主孙女士来到派出所领回了失而复得的财物,听到民警介绍王某俊捡钱包的经过后,孙女士很是感动,当即让民警带自己去见见这位好心人。见到王某俊后,孙女士当场拿出2000元钱作为酬劳,被王某俊婉拒,“我虽然以收废品为生,一天赚不了几个钱,但是我捡到这么多钱心不安,谁挣钱都不容易,我不能昧了自己的良心。”